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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农机监理工作的困境与发展思路

  • 来源:天长市农机监理站
  • 作者:王 帮
  • 日期:2010-09-07

  摘要:本文详细介绍了制约天长市农机监理工作的因素,并提出了其对策和发展思路

  关键词:农机监理工作 制约因素 发展思路

  在安徽省的县及县级市中,天长是农业大市,也是农机大市。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特别是国家购机补贴等惠农政策的支持拉动,天长市拖拉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拥有量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数量迅猛增长。截至2009年底,全市农机拥有量已达6万多台,但农业机械的纳管率只有10%左右,对道路上行驶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十分薄弱,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客货混装、超速超载、黑车套牌等违章现象较为严重,农机事故率呈上升趋势,重大农机事故频频发生;在一些乡村道路上,抗拒农机安全监管执法现象屡屡发生,由于农机部门执法权所限,对此却无能为力,全市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1、制约农机监理工作的因素

  1.1政策调整的影响: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只赋予农机部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职能,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统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农机部门对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管手段,造成农业机械不按时入户,驾驶、操作人员不办证、不参加培训等现象十分突出;也造成交警部门对农机违法行为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和处置,致使农机安全管理形成真空地带。

  1.2 经费欠缺的因素一直困绕着农机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天长市农机监理站成立于80年代中期,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但市编办未核定编制数。从1990年起,监理站先后接纳大中专毕业生和政策性安置退伍军人等达26人,截至目前,单位在职职工33人,但只有4人享受财政供给,其他人员属自收自支性质,单位依靠行政事业收入维持运转,入不敷出。近年来,随着国家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实施,涉农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大幅减少,农机监理收费项目由原来的55项减少为16项,造成了天长市农机监理站人员工资不能正常发放,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挫伤了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2003年开始,职工的正常调资和相关福利都未能全部兑现。截止目前,监理站尚欠职工调资款24.8万元;欠社保局的职工养老金保险5.6万元;欠地区监理所工本费4万余元。由于财政困难,监理站无钱购置先进的检测设备,农机安全技术检测仍靠“眼看、耳听、手摸、脚踹”的原始手段,检测效果难以保证,不能满足新时期农机安全管理的需要。为了尽量维持农机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转,为了尽可能的保证人员工资发放,监理站工作中存在着重收费、轻管理,以及搭车收费的现象。这不仅增加了农民负担,也影响了政府部门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1.3 监管网络建设滞后的影响。农机监理工作重心在农村,但由于经费不足的限制,天长市农机监理站于2003年将乡镇农机安全员全部辞退,造成了农机监管的信息不畅,安全教育宣传投入不足等诸多工作被动,使得农机监理的源头管理难以保证,农机安全事故多发。2009年度,在天长市交警大队交通事故业务报表的月报和年报中,农机事故占有较高的比例

  1.4 多家保险公司对拖拉机交强险不按规定办理,甚至拒保。农业部、保监会联合下发的[2007]6号文件规定:功率小于14.7KW的兼用型拖拉机保费为70元,功率大于14.7KW的兼用型拖拉机保费为110元。但各家保险公司为了部门利益,拒保拖拉机交强险或对投保台数实行限量或提高保费。目前,天长市的变型拖拉机保险,从单保交强险至强制加保商业险并提高商业保险费,变拖的最低保费已达5100元。保险公司的做法,增加了农民的负担,造成机手投保难和不愿投保。而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不得予以登记入户、年检。因此,保险公司拒绝投保和提高保费的做法,也影响了天长市农机部门的入户、年检工作,导致“黑车非驾”的现象上升,给农机监理工作增添了新的难度。

  2、农机监理工作的对策与发展思路

  2009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处在困境中的全国农机监理事业带来了希望。天长市农机监理站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努力改变监理工作现状。

  2.1多次向市政府领导汇报,要求健全农机监理机构,合理增加农机监理人员编制。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滁政办(2009)96号文《关于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的意见》,滁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我市农机监理机构编制问题的意见》,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等文件精神,天长市农机监理站通过主管部门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请求合理设置岗位,配齐农机监管人员,确保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正常履行职责。

  2.2请求政府将农机监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滁政办(2009)96号文《关于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地应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合理编制预算,保障农机监理人员工资,同时,有计划地配备交通、通讯、安全检测、宣传器材及计算机等技术装备,逐步提高农机监理装备水平。

  在天长市农机部门的努力下,目前,天长市政府已着手对农机监理站编制和财政供给情况进行调研。

  2.3建立警农合作机制,有效解决了农机监理执法难的问题。通过市政府协调、运作,2010年元月,天长市成立了公安农机联合执法中队,有效遏制了本地农机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规范了农机管理,促进了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好转和农机安全生产操作。

  2.4加大平安农机镇、村创建工作力度。天长市农机监理站充分发挥“平安农机”示范镇、村的辐射、带头作用,通过平安农机示范镇、村的创建,推动了农机安全责任在基层的落实。农业机械分散在广大农村,点多、面广、线长,活动范围大,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难度。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村进一步明确了农机安全在基层的管理职责,重点依靠镇、村、组为管理资源,形成了必要的安全管理网络,减少了农机管理上的盲区。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意味着全国农机监理的春天即将到来。当前,尽管天长市的农机监理事业仍然面临重重困难,但困难只是暂时的。笔者相信:天长市的农机监理人有着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有着条理清晰、目标明确的工作思路,在不远的将来,定会迎来监理事业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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